武汉公积金加大对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支持,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后为144万元
12月3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多子女家庭购房奖补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加大对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力度”这一项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即多子女家庭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时,其贷款额度上限提高20%,上浮后的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44万元,二套房上浮后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此次政策调整,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保障作用,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消费需求。”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加大对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力度”是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并在贷款套数认定时核减1套,即购买的第二套住房认定为首套,购买的第三套住房认定为二套。对家庭名下已有三套住房或在公积金系统中有过两次贷款记录的,再次购买住房时,其公积金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通知》中所指的多子女家庭须满足什么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均未成年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具体以贷款申请时的家庭情况进行认定。离异、再婚家庭的子女个数计入拥有抚养权的一方。
符合《通知》要求的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时,需提供至少两个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材料。离异、再婚家庭需同时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材料等可证明子女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
即将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上限提高20%。当前,上浮后的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44万元,二套房上浮后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具体可贷额度需结合申请人公积金缴存情况、家庭收入、购房总价款等因素综合计算确定。
此外,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
贷款套数认定时核减1套
即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房屋套数认定核减一套,即购买的第二套住房认定为首套,购买的第三套住房认定为二套。但家庭名下已有三套住房或在公积金系统中有过两次贷款记录的,再次购买住房时,其公积金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前期已经受理的公积金贷款不能享受该政策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时间节点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已经受理,并已在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进行“资格审核登记”的,仍然按原贷款政策执行。
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编辑:熊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