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武汉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退役军人)政策一览

访客 2024-12-27 11:10:51 3
武汉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退役军人)政策一览摘要: 有关武汉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退役军人)的政策内容已经整理完毕,需要了解补贴申报对象、申报条件以及标准等规定的朋友,...

有关武汉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退役军人)的政策内容已经整理完毕,需要了解补贴申报对象、申报条件以及标准等规定的朋友,可以直接收藏。

一、政策内容

吸纳退役1年以内退役军人的在汉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吸纳退役1年以内退役军人(2019年9月1日以后退役的)的在汉企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与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2.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实现退役军人稳定就业1年以上;

3.申请时退役军人处于就业状态。

三、补贴标准

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

四、申请材料

1.《武汉市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奖补申请表》(A4规格,1式3份,可在武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

2.企业与退役军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拟留件)。其中,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吸纳劳务派遣人员(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订立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其他用工企业)就业奖补,应与实际用工企业就吸纳就业奖补的分配方式协商达成一致,并在申请时提交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拟留件)。

五、业务流程

1.吸纳退役军人就业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吸纳时间满1年后向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武汉市退役军人基本信息由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一提供,由各区人社部门直接比对身份信息。

2.区人社部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区人社部门向区财政部门出具拨款函,并提交相关资料,由区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到企业银行账户。

六、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武汉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退役军人)政策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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