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度附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启事
昨日,华中科技大学人事处发布了《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度附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启事》。具体岗位信息以及应聘程序,欢迎了解。
一、招聘岗位
二、应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综合素质高,具备履职所需业务能力及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水平。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相关教学软件,胜任相应学段、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高段可低用。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教师、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须达二级甲等及以上。2024及2025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书暂不要求。
5.具有硕士及以上水平学历学位的2024、2025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的课程专业一致或高度相关;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在省市重点(示范)学校或素质教育特色校相关学科任教满三年的优秀在职教师,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区级教学竞赛一等奖、省市级教学竞赛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
②区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
以上各学习阶段均为统招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学业成绩优良。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以学历学位证时间为准)。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7.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应聘程序
1.系统报名,请于2025年1月6日中午12:00前登录华中科技大学人才招聘网报名。
请按要求完整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学习、培训及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如下材料扫描件:
(1)本科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者,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上传《毕业生推荐表》或其他学籍证明材料;
(2)普通话水平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任职资格证书或职称评聘文件),应届生无该类证书可不上传;
(3)本人简历;
(4)符合优秀在职教师条件的荣誉称号与所获奖项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所需填写的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证书等材料。
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填简历信息真实、完整、无误。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审查结果可通过招聘系统查询。
3.考试考核: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统一组织考核,主要考核专业素质与综合能力,根据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单位考察人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心理测评:学校统一组织心理测评,心理测评作为确定拟招人员的参考依据。
5.用人单位考察: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在招聘计划内确定拟招人员。
6.学校统一组织体检。
7.学校审议,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按相关规定办理进校手续。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新进人员按照劳动合同制引进,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同类岗位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缴纳企业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享受职工体检、图书借阅等服务,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子女入学入托。
2.凡与华中科技大学及其直附属单位教职员工有直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逐一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相关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3.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
人事处、人才招聘网
4.因拟招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用人单位考察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5.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已入职人员,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6.本次招聘工作联系人:
人事处:马老师,联系电话:027-87542427,邮箱:zp@hust.edu.cn
各单位联系人信息见招聘岗位列表。
对招聘工作有异议的,请拨打监督电话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27-8754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