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洛阳烟花爆竹禁放限放通告(燃放时间+禁放区域)
2025年洛阳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外可燃放时间为:1月28日(除夕)17时至1月29日(正月初一)1时、1月29日(正月初一)早6时至23时、2月2日(正月初五)早6时至23时、2月12日(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
一、禁放区域外燃放时间
1、1月28日(除夕)17时至1月29日(正月初一)1时;
2、1月29日(正月初一)早6时至23时;
3、2月2日(正月初五)早6时至23时;
4、2月12日(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放区域
1、主城区(涧西、西工、老城、瀍河、洛龙)禁放区域:新310国道(含)以南,宁洛高速(含)以东,南山大道(含)以北,二广高速(含)以西。
2、孟津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禁放区域:
(1)黄河北:河阳街道、吉利街道、康乐街道、西霞院街道;
(2)黄河南:滨河大道、鹤飞大道、焦柳大道以南,孟长路以东,邙岭以北,光武路以西。
3、其他禁放区域:
(1)高层建筑、设有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60米范围内;
(2)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安全距离100米范围内;
(3)医院、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疗养院、文化体育场所等公共场所;
(4)车站、机场、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等人流密集场所;
(5)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和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区、仓储区等重点区域;
(6)文物保护单位、重要新闻单位、交通枢纽、输变电设施和重要军事设施;
(7)山林、绿地、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及封闭式公园、游园等重点防火场所;
(8)其他禁止燃放的区域。
三、个人禁放种类
1、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中的专业燃放类产品和需加工安装的个人燃放类产品;
2、禁止燃放拉炮、摔炮、砸炮、加特林、冷光烟花、钢丝棉烟花等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
3、禁止燃放非法生产、经营的假冒伪劣烟花爆竹。
四、安全要求
1、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楼内、楼顶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2、禁止对准或者指向易燃易爆的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3、禁止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和人群密集场所投掷烟花爆竹;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5、禁止网上销售烟花爆竹,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6、严格实行专车运输,中途不得销售、装卸;
7、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在其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指导下燃放;
8、禁止其他影响公共秩序、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