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类的支持政策包括,就业见习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的具体对象和内容,下文有介绍。
一、就业见习补贴
政策对象: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
政策内容: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政策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政策期限:长期执行。
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对象: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
1.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政策标准: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的一定比例确定,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政策期限:长期执行。
三、小微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对象:小微企业
政策内容: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政策标准:根据单位缴纳社保费确定。
政策期限:长期执行。
四、一次性扩岗补助
政策对象:企业
政策内容: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政策标准: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
政策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五、一次性求职补贴
政策对象: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政策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政策期限:长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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