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江夏鄂籍人才回流补贴申请通过审核评审环节后,结果将在江夏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申请人员可以在江夏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公示名单等信息,入口如下。
江夏区人民政府网站人才回流补贴公示名单查询入口官网:点此进入
受理部门根椐审核评审结果在江夏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受理部门与入选人才签订补贴协议,并向区委人才办报备签字后,由区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资金拨付。
补贴标准和拨付方式:
(1)补贴标准:每人5万元。
(2)拨付对象:回流补贴拨付对象为人才本人。
(3)拨付方式:第一年1万,后两年每年2万,申请人需每年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汇报工作成果及进展,并经所在单位和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盖章,资金拨付与成果提交挂钩。
政策条款:
支持企业结合产业发展需要,面向国内外发达地区招募高端人才。除正常享受相关人才引进政策外,对从国内外一线和新一线城市新回引的湖北籍博士、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额外给予每人5万元的回流补贴。此项补贴在回流人才签订最低3年服务年限合同并全职在岗半年后,由回流人才所在企业推荐,评审通过后分三年拨付。
咨询电话:027-87015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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