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激励广大群众见义勇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规定,经凤山县凤城镇人民政府推荐,凤山县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评审,对杨双、陆云顺同志于2024年8月11日15时许,在凤山县凤城镇教育路勇救被困儿童事迹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拟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2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向凤山县见义勇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778-6819169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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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地址:凤山县凤城镇朝阳大道28号行政办公楼805室
中共凤山县委员会
政法委员会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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