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4月12日、13日、19日和20日举行。有关湖北考区的各事项通知已经发布,详情欢迎了解。
PART01
在湖北省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凡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对列入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专业,要求全部参加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省不组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PART02
一个职称晋升周期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记大功奖励的,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考试。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范围以省卫生健康委核定的名单为准。
PART03
根据《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关于重新核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卫生计生函〔2017〕287号)规定,考试费收费标准为70元/人.科。根据国家卫考办和湖北省财政厅有关要求,湖北考区将于2025年2月7-16日开通网上缴费功能,具体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PART04
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管和检查,严格报名条件和资格审核程序,严肃考风考纪,严防泄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相关程序由省卫生健康人才交流发展中心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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