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银行新开的存款账户,如何通过新电局办理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对此有疑问的朋友,下面这份办理攻略一定收藏好。
办理说明
纳税人完成身份信息报告后,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存款账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办理步骤
通过“企业业务”入口登录新电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进入功能菜单。
或者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相关功能。
进入功能页面后,系统会显示已采集的存款账户信息,您可进行新增、变更、注销、签协议等操作。
(一)新增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信息
1.点击【新增账户】,填写银行账户信息,选择“账户性质”,若您账户性质选择为“基本存款账户”,那么您还需要同时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编号(银行开户登记证号)”和“发证日期”,请注意“首选缴税账户”和“一般退税账户”标识的选择,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
2.系统弹出“确认提交”提示框,请核对您的账号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
3.提交成功后,您可根据需要查看下载《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或签订三方协议。
4.点击【立即办理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可跳转至三方协议签订界面,选择“批扣标志”,核对信息无误后,勾选“我已阅知《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详细内容。”,点击【提交验证】即可完成签订。
(二)新增境外收款银行账户在“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功能界面,点击【新增境外收款银行账户】,填写境外银行账户信息,填写完后点击【提交】即可。
(三)变更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信息
情形一:变更没有签订三方协议的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信息1.在“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功能界面,选择需要变更的账户,点击【变更】,修改需要变更的银行账户信息,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
若您需要变更的存款账户没有签订三方协议,那么您可直接修改所有已填写的银行账户信息。
2.提交成功后,您可根据需要查看下载《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或点击【立即办理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跳转三方协议签订界面进行操作。
情形二:变更已签订三方协议的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信息
1.在“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功能界面,选择需要变更的账户,点击【变更】。
2.页面上方提示:“此账户已签订三方协议信息,部分信息无法修改,如需变更请先终止三方协议。”,点击【终止三方协议】跳转至“我的协议”页面,点击【终止】完成终止协议操作,完成后您可重新添加新的银行账户信息。
3.若您仅需变更“账户性质”、“基本存款账户编号”、“发证日期”、“首选缴税账户”标识和“一般退税账户”标识信息,则无需终止三方协议,您可以直接在变更页面修改,修改完成后【提交】即可。
(四)注销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信息
1.在“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功能界面,选择需要注销的账户,点击【注销】。
2.系统弹出提示信息:“注销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后,系统将删除您的账户备案信息。可能会影响您的退税账户。”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即可。注意:若您需要注销的存款账户已签订三方协议,那么系统将同步终止三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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