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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询问如何计算自己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是多少?其实通过官方的APP或小程序都可以进行测算,那下面就跟大家做个介绍。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入口
1、武汉住房公积金APP
2、武汉公积金微信小程序
3、武汉公积金支付宝小程序
操作方法:
1、打开并登录“武汉公积金”小程序,点击“我的公积金贷款”;
2、选择“贷款额度试算”;
3、进入可贷额度试算页面后,选择购房套数、购房类型,填写“购房面积”、“购房总价”、“首付款金额”、选择贷款类型及婚姻状况,若有共同借款人可填写其姓名及证件号码,点击“试算”即可。
公积金贷款对象
凡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贷款前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应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含其他城市),且无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6.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数及公积金贷款记录均符合公积金贷款要求,且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抵押担保;
7.符合《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贷款的主要类型
(一)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公积金贷款:包括购买新建商品房、集资合作建房等自住住房贷款。
(二)存量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可上市交易的存量房贷款,房屋建成年限应在30年(含)以内。所购住房必须为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成套住房。
(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组合贷款中商贷部分)转为公积金中心审核发放的公积金贷款。转贷人应为商贷所购住房的产权所有人,所购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同时不得超过原商贷实际剩余本金和剩余贷款年限。
(四)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异地贷款”)是指具有武汉市户籍,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当前阶段性政策: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异地贷款受理对象为全国各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且不限定借款人户籍地)
异地贷款类型:含新建商品房、存量房贷款,不含商转公贷款。
注:
(1) 购买非成套住宅、公寓等以投资投机为主要目的的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2)所购房屋为联名购买的,不得办理公积金贷款(婚姻关系联名购房除外);
(3)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当我市住房公积金 “个贷率”
超过90%,将实施“分级预警,适度调控,保障刚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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