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电子发票抵扣申报的操作流程已经帮各位进行了说明介绍,还不清楚如何办理的朋友,就来看看吧,也欢迎转发给你身边需要的人。
功能路径
1.【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
操作步骤
(一)发票勾选确认
1.登录新电局,点击上方【我要办税】,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
2.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输入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则在勾选操作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发票。
3.选择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信息,点击【提交勾选】按钮,点击【确认】后提示成功即完成操作。
4.纳税人在做完发票抵扣勾选后,依次点击【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统计确认】,进入发票统计确认界面,进行发票勾选汇总操作。
5.核对统计数据无误后,需对统计表进行确认,点击【申请统计】按钮,出现弹窗需确认统计结果,点击【继续】后即可完成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抵扣勾选。
6.纳税人进行用途确认后,可按规定办理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二)申报填报
1.登录新电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功能菜单中进行当期纳税申报。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3.一般纳税人已将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后,对应的《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填列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0栏“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武汉市青山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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