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4武汉市蔡甸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消防员15人,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0日截止,高中起报,月薪6k起、六险一金
武汉市蔡甸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武汉市蔡甸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热忱欢迎热爱消防、锐意进取、敢于挑战的青年才俊加入政府专职消防员行列。
一、招聘岗位
消防战斗员(共15名):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男性,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文身,无吸毒史;无不适宜高强度体能训练的基础病或陈旧伤(包括但不仅限于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体检标准;
六、从事执勤战斗、通讯调度等岗位的招收对象年龄应在18-35周岁(截至2024年11月10日),有汽车维修、水域救援、无人机侦查等岗位特长的招收对象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退役军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及有消防工作经历的人员。
三、不予聘用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或被记录在案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笃信宗教的;
五、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六、曾因损害社会公德或者有打架斗殴、诈骗、偷窃、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酒驾等违法行为,依法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被公安机关记录在案的或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七、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八、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和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受行政、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间的;被除名、开除或辞退的;
九、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一、本人有缠访闹访经历,依法受到处理或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十二、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十三、曾在本支队从事过政府专职消防工作,离职不满2年的;
十四、其他不符合招聘政治条件的。
特别提示:
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包括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严重影响身体机能的慢性疾病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人员,不予招聘;
二、曾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黄、赌、毒、酒、暴力侵害、负面舆情等问题的,或有其他不符合消防救援形象、不适合进入消防救援队伍的情形的人员,不予招聘。
四、工资福利
工资薪酬
(一)试用期结束后,根据不同学历、不同退役兵种、不同服役年限评定为相应等级,对应梯次工资档次,逐级增长,执勤战斗员月薪6000元起(税前工资,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部分)。
(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节日补助、高温补助(6至9月份)、工会福利;
(三)担任班长、分队长、站长等管理职务每月发放200-2500元职务津贴;专职消防员等级分为三级七期,部队退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及曾在其他消防救援支队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的人员试用期满考核通过的,工作(服役)年数视同工作时间进行评定;工作(服役)前已取得全日制本科、大专学历的,可折算计入工作(服役)年数进行评定。
其它福利
(一)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三)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1次(按等级分别享受10、15、20天)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四)凭工作证件可享受在武汉市内免费乘坐地铁及湖北省内就医优待、参观游览优待等政策;
(五)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武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并享受相应房屋租售优惠政策;
(六)有需要入户武汉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可按照《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2022年版)》消防救援职业工种指标相关规定,享受加分。
五、职业前景
(一)设置(副)站长、(副)政治指导员、(副)分队长、小型站(副)站长、(副)班长等职务。
(二)表现优秀者给予立功授奖,优先参加骨干培训、入党、学驾驶、晋升岗位等级等。
(三)入职后表现优秀的专职消防员,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录取后政府专职消防员工龄可计算相应年限。
六、工作时间
实行工作5天、休息2天的轮休制度,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在本市无居住条件的人员休息期间可在工作单位住宿。轮休模式灵活,可采取周休(每周轮休2天)、半月休(每半月轮休4天)、月休(每月轮休8天)和季休(每季度轮休20天)。
七、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用微信扫以下小程序二维码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信网学籍证明和相关技能证书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照;
(一)咨询电话:027-69375119/程先生18971147698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监督电话:027-85589120
(三)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0日
八、应聘方法和内容
本次招录将根据报名情况,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面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符合条件的择优录取,参加入职培训并试用,试用期2个月。
政府专职消防员全程实行劳动合同签订制,首次签订合同期间为2年。入职时签订入职培训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办理备案手续。入职培训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入职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退出的,须退还入职培训住宿费、伙食费和被装折旧费。自签订劳动合同后2年内非正当原因离职或被辞退的,按单方面违约,需向用人单位支付在职期间的伙食费和被装折旧费,并将其纳入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黑名单,此后不得再次参加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二、初次体检由个人支付,工作满一年后凭体检发票报销。
三、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报名系统中有关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过程中,有关通知以“华中招聘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五、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1)未按要求参加考核;
(2)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
十、特别提醒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政审、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在招聘过程中,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切勿相信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或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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