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北第二批支付宝3C消费券于2024年10月16日上午10点开始发放,领券成功的消费者要在规定有效时间内核销使用,否则消费券作废。具体使用有效时间及使用方式等详见全文。
2024湖北支付宝3c消费券使用时间+使用方式+使用商户名单
使用时间:
线下3C数码产品消费券每日领取、使用时间为10:00-21:00。
消费者成功领取的3C数码产品消费券仅限当天有效,当天未核销的消费券第二天作废。
使用方式:
活动期间,消费者在支付宝APP搜索“湖北3C数码产品消费券”等关键词,领取线下3C数码产品消费券。领券页面会显示附近参加活动商户名单,到指定线下专营3C数码产品的零售实体门店以及销售3C数码产品的家电卖场,购买3C数码产品时,通过发券平台应用程序支付货款时,满足核销条件的即可直接抵扣消费券金额。线下3C数码产品消费券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
优惠方式:
本次3C数码产品消费券统一设置10%的消费立减,即在扣除企业提供的各类优惠后,消费者购买的3C数码产品应付金额达到500元以上(含500元),实际支付时即可在应付金额基础上立减10%,单笔交易只允许结算1件商品(1件商品对应1张独立的购物小票、1张发票和唯一SN码),核销1张消费券;优惠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券不可跨市使用。本次3C数码产品消费券可以与平台、商户提供的其他优惠叠加使用,但不得与同期其他政府优惠或补贴叠加使用。
使用规则:
1、本次消费券活动期间,同一消费者在同一平台只能领取、核销1张消费券。成功领取但未核销导致消费券过期,消费者第二天可重新领取。成功领取并核销后消费者即失去本次活动在该平台的领券资格。
2、不允许凑单。每单只允许结算1件商品,使用1张消费立减券,1件商品对应1张独立的购物小票、1张发票和唯一SN码。
3、退款后退券。消费者成功用券后若发生退货退款情况,退还资金自动返回服务平台,滚投到下一批使用,消费券退还消费者账户,但仅限当天有效。
4、需即时消费。严禁将3C数码产品消费券预存、充值。
5、开具实名发票。本次活动销售发票须开具给消费者个人,开票金额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
使用商户名单:
活动期间,消费者在支付宝APP搜索“湖北3C数码产品消费券”等关键词,领取线下3C数码产品消费券,领券页面会显示附近参加活动商户名单。
>>>湖北第二批支付宝3C消费券可用商家名单查询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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