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950年10月1日至1964年9月30出生的参保人,应从2010年开始逐年缴费至年满60周岁,未逐年缴费的,应进行补缴。逐年缴费(含补缴)后不足15年的还可以一次性补足缴费至15年。
补缴条件
(一)1950年10月1日至1964年9月30出生的参保人,应从2010年开始逐年缴费至年满60周岁,未逐年缴费的,应进行补缴。逐年缴费(含补缴)后不足15年的还可以一次性补足缴费至15年。
(二) 196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15年,缴费年限若不足15年,应对未缴费年度进行补缴至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及以上。
缴费档次(含补缴)
年度 |
可选择缴费档次(含补缴) |
2010年–2014年 |
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 |
2015年–2019年 |
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 |
2020年–2021年 |
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 |
2022年及以后 |
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 |
注意事项:
1.申请补缴的年度不得早于2010年;
2.选择的补缴金额必须在补缴年度可选范围内;
3.已经缴费的年度不能重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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