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成都市高新区新川锦萃人才公寓一批次剩余房源针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按批次顺序进行销售。
成都高新区新川锦萃人才公寓一批次剩余房源销售对象
本项目剩余房源针对以下对象按批次顺序进行销售:
1.符合成都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及总部企业人才公寓支持条件的重点企业人才;
2.因工作调动调入成都市且家庭在成都市无自有住房的单位人员,调入单位注册地址须位于成都高新区范围内;
3.因工作调动调入成都市且家庭在成都市无自有住房的驻蓉部队人员,调入部队驻地地址须位于成都高新区范围内;
4.高新区管委会认定的高新区范围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E、F类人才条件或符合《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2021年修订)》A、B、C、D类人才条件的人才;
5.毕业3年以内(毕业时间须在销售公告发布日前36个月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购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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