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成都市成华区人才分类目录》正式发布,共设置A、B、C、D、E、F六类,详见正文。
《成都市成华区人才分类目录》正式发布
《目录》支持对象按类别划分,共设置A、B、C、D、E、F六类。
其中,A类主要支持诺贝尔奖获得者等国际顶尖人才;B类主要支持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等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主要支持省级杰出人才奖获得者等省部级领军人才;D类主要支持相应的国家和省、市级人才以及博士研究生等人才;E类主要支持硕士研究生、相应的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F类主要支持本科大学生和相应的技能人才。
按领域划分,覆盖科技创新、重点产业、技术技能、教育卫生、社会科学、文化体育、基层治理、乡村振兴、金融等重点领域。
一、顶尖人才(A类)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图灵奖、菲尔兹奖、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4.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5.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6.美国、俄罗斯、英国、德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院士;
7.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人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人选;
8.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第1完成人);
9.国家实验室主任;
10.列入国家顶尖人才引进专项的人选;
11.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正教授职务,且取得过国际公认的重大成果、具有重大影响的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国际顶尖人才;
12.在世界著名高科技企业担任首席科学家、首席研究员以上职务,且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能够直接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的急需紧缺顶尖人才;
13.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二、领军人才(B类)
(一)科技创新类
1.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中除顶尖人才之外的人选;
2.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国防科技卓越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6.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7.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2至5完成人)、二等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
8.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前2位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9.国家实验室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主任,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主任(董事长、总经理);
10.国家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大科学装置)第1位负责人;
11.国家级技术转移机构第1负责人;
12.国家能源研发(试验)中心主任;
13.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14.ACM Fellow、IEEE Fellow等国际知名学术组织会士;
15.纳入四川省战略科学家和两院院士后备人选培养专项的人选。
(二)重点产业类
1.近5年,曾在世界500强企业(以《财富》最新发布为准)总部或区域总部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2人);
2.上一年度,成华区重点产业链营业收入50亿元(含)以上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2人);
3.上一年度,在成华区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含)以上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2人);
4.上一年度,在成华区研发投入1亿元以上重点产业链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首席技术官;
5新签约引进成华区,并经成都市认定且经区委区政府决策,与企业签订正式投资协议的“153”重大产业化项目所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2人);
6.上一年度,与成华区的电商企业(MCN机构)独家签约且在抖音、快手、淘宝等大型电商平台年带货销售额排名前5的主播;
7.在入选成华区重点产业链荐才白名单企业工作,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150万元(含)以上的人才。
(三)技术技能类
1.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
2.“国家工程师奖”获得者;
3.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4.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5.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6.大国工匠;
7.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获得者(第1位负责人);
8.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项目获得者(第1位负责人);
9.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住建部);
10.“中华名厨”称号获得者。
(四)教育卫生法律类
1.“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青年学者;
2.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
3.国家级教育名师;
4.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
5.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6.国家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7.国家级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
8.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
9.全国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获得者;
10.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入库律师。
(五)社会科学及文化体育类
1.近2届奥运会金牌获得者,近2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金牌获得者,近8年培养出奥运会或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金牌获得者的教练员;
2.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4.国家艺术基金重点项目首席专家;
5.茅盾文学奖获得者,鲁迅文学奖获得者;
6.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7.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8.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9.国家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以上项目第一完成人。
(六)金融类
近5年,在成华区担任管理资产(基金)超过200亿元(含)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
(七)自主认定类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三、高层次人才(C类)
(一)科技创新类
1.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第2至5完成人);
3.中国专利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前2位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4.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副主任(前2名),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或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前2名);
5.国家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大科学装置)第2至3位负责人(限2人);
6.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主任(限1人),四川省备案新型研发机构、中试平台主任(限1人);
7.省级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8.省级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
9.省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10.省级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入选者;
11.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
12.省级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省级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获得者;
13.成都杰出人才获得者;
14.成都市“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入选者;
15.在全球排名前100名高校或国内“双一流”高校担任教授或研究员,且在成华区创办企业的人才;
16.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副主任(前2名);
17.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18.成都市“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完成人(第1位)。
(二)重点产业类
1.近5年,在区内设立地区总部、综合型总部、功能型总部的中国500强企业(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按国际惯例组织评选、发布的中国企业排行榜上的企业为准)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2人);
2.上一年度,成华区重点产业链营业收入30亿元(含)以上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2人);
3.上一年度,在成华区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含)以上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2人);
4.上一年度,在成华区研发投入5000万以上重点产业链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首席技术官;
5.总部在成华区且在境内上市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2人);
6.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2人);
7.经四川省认定的瞪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2人);
8新签约引进成华区,并经成都市认定且经区委区政府决策,与企业签订正式投资协议的重大产业化项目所在企业负责人、首席科学家(原则具备博士及以上学历);
9.经成都市认定的“双百”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
10.经成都市认定的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2人);
11.上一年度,由规上或者限上电商企业(MCN机构)独家签约且年带货销售额5亿元以上的主播;
12.由本目录A类人才培养或推荐到成华区重点产业链企业创新创业的博士、博士后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13.在入选成华区重点产业链荐才白名单企业工作,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100万元(含)以上的人才。
(三)技术技能类
1.世界技能大赛银、铜牌获得者;
2.全国技术能手;
3.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4.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5.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6.省级工匠;
7.四川省级“天府名厨”获得者;
8.中华老字号餐厅、米其林三星餐厅、黑珍珠三钻餐厅行政主厨或主厨
9.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设银奖、铜奖获得者;
10.四川省建设工程“天府杯”金奖获得者;
11.四川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四)教育卫生法律类
1.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成果第1完成人;
2.省级特级教师;
3.省级教育名师;
4.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成果第1完成人;
5.中国医师奖获得者;
6.省级卫生健康首席专家;
7.省级十大名中医;
8.成都市十大名中医;
9.省级医学专业委员会二级以上分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10.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
11.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
12.省级涉外律师人才库入库律师(司法厅);
13.近5年,省级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获得者(司法厅)。
(五)社会科学及文化体育类
1.近2届奥运会银牌、铜牌获得者,近2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银牌、铜牌获得者,近2届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金牌获得者。近8年培养出奥运会或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银牌、铜牌获得者,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金牌获得者的教练员;
2.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
3.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入选者;
4.长江韬奋奖获得者;
5.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人才称号获得者;
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鉴定优秀等级项目负责人;
7.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获奖作品第1主创人员;
8.中国电影华表奖、电视剧飞天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
9.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
10.中国戏剧梅花奖、音乐金钟奖、曲艺牡丹奖、书法兰亭奖金奖、杂技金菊奖、摄影金像奖、民间文艺山花奖、电视金鹰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获得者,舞蹈荷花奖单项奖获得者或作品奖第1主创人员;
11.省级“友谊奖”获得者;
12.省级工艺美术大师;
13.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14.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
15.成都市“金沙友谊奖”获得者。
(六)金融类
近5年,在成华担任管理资产(基金)超过50亿元(含)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
(七)自主认定类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四、骨干人才(D类)
(一)科技创新类
1.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2至5完成人)、二等奖获得者(第1至3完成人)、三等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
2.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限2人),四川省备案新型研发机构、中试平台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限2人);
3.在全球排名前100名高校或国内“双一流”高校担任副教授或副研究员,且在成华区创办企业的人才;
4.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限2人);
5.成都市备案认定中试平台、概念验证中心、产学研联合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或技术骨干(限2人);
6.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负责人或技术骨干(限2人)。
(二)重点产业类
1.上一年度,成华区重点产业链营业收入10亿元(含)以上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2人);
2.上一年度,在成华区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含)以上重点产业链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2人)、首席技术官;
3.上一年度,在成华区研发投入1000万元(含)以上重点产业链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2人);
4.新签约引进成华区,并经成都市认定的重大产业化项目,注册落地1年内上规上限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2人);
5.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2人);
6.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
7.上一年度,由规上或者限上电商企业(MCN机构)独家签约且年带货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主播;
8.在入选成华区重点产业链荐才白名单企业工作,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40万元(含)以上的人才。
(三)技术技能类
1.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2.成都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及首席技师工作室领衔人;
3.成都工匠;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技术经纪人、律师、公证员、会计师等专业技术人才;
5.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获得者;
6.四川省建设工程“天府杯”银奖获得者(第1位负责人);
7.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管理期内)。
8.四川老字号餐厅、米其林二星餐厅、黑珍珠二钻餐厅行政主厨或主厨;
(四)教育卫生法律类
1.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成果第1完成人;
2.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3.成都市特级教师;
4.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学术技术带头人;
5.省级名中医;
6.省级医学专业委员会二级以上分会委员;
7.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
8.市级重点医学专科带头人;
9.市级医学专业委员会二级以上分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10.成都市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库入库律师;
11.近5年,成都市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获得者。
(五)社会科学及文化体育类
1.近2届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银牌、铜牌获得者或亚锦赛金牌获得者,近8年输送培养出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银牌、铜牌获得者或亚锦赛金牌获得者的教练员;
2.省级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获奖作品第1主创人员;
3.成都市工艺美术大师;
4.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六)金融类
担任以下职务者:
1.近5年,在成华区担任管理资产(基金)超过20亿元(含)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
2.持CFA、CPA、CFP、FRM、FIA等资格证书且正受聘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成华注册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经营性总部金融企业或一级分支机构公司副职以上高管人员、首席分析师(首席经济学家)。
(七)其他类
取得国内外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人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八)自主认定类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五、紧缺人才(E类)
1.取得国内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人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3.成华区首席质量官质量人才;
5.成华工匠;
6.“成华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7.米其林一星餐厅、黑珍珠一钻餐厅行政主厨或主厨;
8.上一年度,由规上或者限上电商企业(MCN机构)独家签约且年带货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主播;
9.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技能人才:地级市及以上的技术能手、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工匠、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传承人;
10.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六、基础人才(F类)
1.取得国内外高校本科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人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2.上一年度,由规上或者限上电商企业(MCN机构)独家签约且年带货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主播;
3.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技能人才:区(市)县级及以上的技术能手、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工匠、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传承人。
对上述分类未涵盖的,相当于上述各层次的各类人才,可由成华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产业功能区管委会申报,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认定为A、B、C、D、E、F类同等人才。《成都市成华区人才分类目录》如与《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在享受人才政策兑现及服务事项相违背或有冲突地方,按照上级人才目录规定享受权利事项执行。
本目录所指企业和人才的税收及相关经济数据的统计关系须在成华区(含工商注册地址已变更至区外,但税收和统计关系仍在成华区的独立核算企业;不含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指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执行副总、首席技术官(技术带头人)、首席运营官、技术总监、财务总监等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管理人员。创始人指个人直接持股比例不少于30%的企业自然人股东(上市企业除外)。本目录所指“年度”按申请认定时上一自然年度进行认定。本目录中如出现人才认定互相重叠或交叉情况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认定。
本目录根据人才供求情况适时更新,由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会同区级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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