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进一步做好本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上海市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发布,补贴申请指南如下。
《上海市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申请指南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一)补贴范围: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完成车辆注册登记的,给予定额补贴。
(二)补贴标准: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补贴重要提示:对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前提交的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均按本实施细则标准予以补贴。已提交的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按本实施细则标准予以补贴,无需重复申请。
二、补贴申请
(一)申请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含当日,逾期不予受理)。如需更改补正申请信息的,也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完成。
(二)申请方式。通过登录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或抖音、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APP 上的“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汽车以旧换新平台”)提交申请信息和申请进度查询。
(三)申请材料。申请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在规定期限内填报信息和材料附件包括:
(1) 申请人身份信息,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 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
(3)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4) 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提交材料时,请填写核对以下信息:
报废回收信息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填写一致,
信息包括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汽车类别、车牌号、回收证明编号、交车日期、报废汽车回收地;
报废注销信息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保持一致,信息包括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汽车类别、车牌号、注册登记日期、注销日期、报废汽车登记地;
新车发票信息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填写一致,信息包括车辆识别代号、发票代码、开票日期、新车发票开具地(开具地是上海);
新车注册登记信息《机动车登记证书》填写一致,信息包括车辆识别代号、车牌号、新车注册登记地、注册登记日期、车辆型号、排量(燃油乘用车必填)。
申报照片或扫描件必须清晰、完整、不得涂改。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若有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特殊情况的,需提交相关补充材料,具体以审核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三、补贴审核和发放
(一)资料审核
申请受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受理地须是上海,以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准。市商务委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对于符合要求的进行受理,申请人将收到受理结果通知短信;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通过短信反馈原因,允许申请人在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更改、补正。
1.信息审核。由报废汽车回收地、报废汽车登记地、新车发票开具地、新车注册登记地相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对相应内容进行审核;市商务委会与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业务系统信息核查比对后,会同相关部门对涉及本市的车辆信息进行审核。
2. 申请终审。当报废汽车回收地、报废汽车登记地、新车发票开具地、新车注册登记地四个分项信息审核完毕后,受理地将对申请进行终审。申请人将收到终审结果通知短信。
(二)补贴发放
终审通过的经公示无异议后,市商务委将通过审核的申请人信息和补贴金额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同意后下达资金计划并抄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委按照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四、补贴问答
1.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新车和旧车必须是同一个人吗?
答:是的,报废车辆与新购车辆的车主必须为同一个人。
2. 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范围是否包含单位用车? 答:不含单位用车,此次补贴只针对个人消费者。
3.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范围是否包含商用车?
答:不含商用车,此次补贴只针对乘用车。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客车。
4. 旧车是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如何定义? 答:在国家强制性标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 III、IV阶段)》(GB18352.3-2005)IV阶段要求全国全面实施之前注册登记的汽车,即2011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均属于本次国三及以下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其他燃料类型包括混合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甲醇、乙醇、氢、生物燃料等。进口汽车参照执行。
5. 新车是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如何定义?
答: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是指发动机排量≤2.0升,燃料种类为汽油、柴油或其他燃料类型的乘用车。其他燃料类型包括混合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甲醇、乙醇、氢、生物燃料等。
6. 所称新能源乘用车如何定义?
答:新能源乘用车是指依据《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作为判定依据,开票当日该车型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即可享受补贴。
7. 申请补贴资金有哪些要求?
答: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应满足以下要求:
(1) 补贴申请人为个人消费者。
(1) 申请人报废机动车需要在 2024 年 7 月 25 日(含当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2) 申请人报废个人名下的旧车,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3) 申请人注销个人名下的旧车,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
(4) 申请人购买新车,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5) 申请人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
(6) 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7)对上述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的无时间先后顺序要求,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开具。
4. 上述旧车和新车证件开具时间以什么为准?
答:(1)旧车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载明的交车日期为准。
(2) 旧车注销日期以《机动车注销证明》上载明的注销日期为准。
(3) 新车购买日期以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4) 新车注册日期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5. 补贴受理地是哪里?
答: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地。
6. 补贴是直接抵扣购车款还是以现金的形式发放?
答:发放现金补贴。车主完成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手续后,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平台提交申请补贴资料,资料审核通过后,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五、注意事项
1. 补贴申请截止日期为 2025年1月10日;
2. 同一辆旧车和新车不能同时享受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上海市以旧换新购买燃油车和纯电新能源车补贴。
3. 报废车辆与新购车辆的车主、补贴申请人及银行账户户名均为同一人。
4. 注意在车辆报废后及时拍照留存《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相关页面照片,以免影响后续补贴申领。
5. 在申请补贴资金到账期间,确保在收到补贴资金前借记卡及对应银行账户始终有效,可正常接收资金,以免影响补贴资金的到账。
6. 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补贴咨询服务热线
个人消费者如需咨询或者查询相关补贴进度,可致电热线:400-820-3152
服务时间:工作日 9:00-11:0013:00-17:00。
以上就是【上海市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指南(时间+条件+入口+流程)】相关内容,更多资讯请关注大楚资讯。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大楚资讯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发布者:大楚资讯,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wuhan.icu/banshi/136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