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5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缴费的,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时间
1.集中缴费期内缴费(2025年度为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待遇享受时间: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缴费的,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未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
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或未连续参保缴费的人员,参保缴费后有3个月(90天)固定待遇等待期,等待期过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其中,未连续参保缴费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待遇等待期。
也就是说,错过集中参保缴费期乃至发生断保,待遇等待期可能会变长,相应享受医保待遇的时间会缩短,还可能无法享受财政补助,需要自己全额缴纳,请记得按时缴费哟。
➤在渝高校大学生
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集中参保缴费期从学年调整为自然年度,待遇享受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入学时参加我市下一年度居民医保的,待遇享受时间为完成缴费的次日至次年12月31日。
➤新生儿
新生儿出生后,可以选择独立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也可以选择随同监护人(正常参加医疗保险的)享受待遇,但是新生儿独立参保的,享受的医保待遇更好。
独立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待遇享受时间为:
(1)新生儿自其出生之日起90天内独立参保并缴费的,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至当年的12月31日
(2)新生儿超过90天缴费的,和其他普通居民身份一样的医保待遇。
(3)新生儿自出生90日内且跨年的,如果想从其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那么除了足额缴纳当年的费用,还需补缴前一年度的费用,补缴需前往办税服务厅线下办理。
温馨提示:对不独立参保且其法定监护人当年已参加重庆市居民医保并缴费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随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出生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与其法定监护人合并计算,直至最高封顶线。其法定监护人有多人参加我市居民医保并缴费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人随同参保,一经选择不得变更。对下半年独立参保的新生儿,只缴纳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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