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通知规定,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江苏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标准按24396元执行,下限标准按4879元执行。
2024南京社保缴费基数最新规定
一、各类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社会保险参加险种
二、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4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38号)规定,从2024年1月1日起启用工伤保险浮动费率。
三、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数上下限标准
目前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标准暂按4879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标准暂按24396元执行。
2024江苏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4396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879元执行。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三、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调整缴费工资基数产生的补差部分,可在2024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推荐阅读
》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比例
以上就是【2024南京社保缴费基数最新规定】相关内容,更多资讯请关注武汉热线。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大楚资讯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发布者:大楚资讯,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wuhan.icu/banshi/10873.html